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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sina新聞

商鋪轉讓費亂象 炒轉族轉手賺萬元

  瀘州街頭的商鋪越來越多,不少人投身其中,想從小小商鋪中掘得自己創業的第一桶金。按照約定俗成的慣例,租戶要承接一間店鋪,前期除瞭要向房東支付租金之外,還要向上傢支付一筆"轉讓費"。

  華西城市讀本調查得知,現在瀘州的租鋪者在交納轉讓費給"上傢"後,還面臨被房東收取"第二次轉讓費"的難題。律師提醒,承租人在與房東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,一定要備註轉讓費包括哪些具體名目。



  案例



  三年前交瞭轉讓費,為啥現在又要交?

  "三年前我曾一次性支付過4萬元的轉讓費,但是現在房東又要喊我交一次。"在瀘州市龍馬潭區南光路附近做生意的李女士在面對記者時,禁不住抱怨說。

  昨日上午,華西城市讀本記者來到這傢店鋪,店主李女士目前經營著一些傢居裝飾品生意。由於地段不當道,前來選購物品的客人並不是很多。然而,作為經營瞭三年的小店,李女士焦慮的並不是客源的問題,而是面臨著"再交一次轉讓費"的困局。

  三年前簽約 交4萬轉讓費

  記者瞭解到,在2010年8月,李女士無意間看到瞭這傢門面正在轉讓,於是和當時的承租人取得聯系,得知每個月租金不到1500元。"上傢說轉讓費要4萬元,因為當初他承租的時候投入瞭裝修和相關設備的費用。"李女士認為,上傢提出的這個要求是比較符合當時的市場情況的。於是雙方簽訂瞭合同,李女士在交付瞭這4萬元轉讓費後,才由這位上傢引薦,見到瞭真正的房東。

  合同期將滿 房東又要轉讓費

  "轉讓費是上傢收取的,不給他是見不到真正的房主的。"據李女士講述,房東和她接著又再次簽訂瞭一個為期三年的租賃合同,上面有關於租金逐年上漲的條款。比如在2010年8月,這傢40平方米的店鋪是租金是33元/㎡,截止到2013年7月,店鋪租金已經上漲為43元/㎡。

  李女士說,在跟房東簽訂瞭租賃合同後,還交瞭3000元的押金給房東。"上個月,房東給我打電話,說三年的合同期馬上就要到瞭,如果我還打算繼續租店面的話,需要再交一次轉讓費給她。"聽瞭這樣的要求,李女士很鬱悶,三年前交瞭一次,三年後又要交,她覺得壓力很大。

 房東說法 別傢都收轉讓費

  房東為什麼會在李女士合同期將滿之時提出"續交轉讓費"?華西城市讀本記者昨日下午跟房東劉女士取得瞭聯系。

  在電話裡,記者以租客的身份向劉女士求證該店鋪的轉讓費一事,劉女士告訴記者,轉讓費是肯定要收的,"瀘州城裡所有的店面基本上沒得不收轉讓費的,別傢都收,我們也要收,隻是看收多少而已。"至於這間鋪面的轉讓費究竟多少,劉女士說,有興趣可以面談,並透露瞭"轉讓費不低於5萬"的意思。

  調查



  "炒轉族"滋生 轉讓費如滾雪球

  在瀘州市花園路開童裝店的許先生直言不諱地告訴記者,"現在的轉讓費,都變成瞭房東的生財之門。"許先生說,在最初,轉讓費是將門店的裝修、設備、貨物等折算為一定價格後賣給後面的經營者,但是後來,轉讓費的含義就發生瞭改變瞭,"賣的是無形的東西,比如生意口岸、位置等。賣多少,由房主說瞭算。"

  "炒轉族"接店轉手賺取轉讓費

  在調查中,記者還瞭解到,有一部分"炒轉族"專門利用轉租房屋來賺錢的。近段時間,從事這行的黃女士接手瞭上平遠路上的一傢飾品店,轉讓費為1.5萬元。緊接著,她花瞭幾千元從租賃市場租來傢具和傢電,把這個飾品店變身為"休閑吧",再找來畫師在墻上畫上一些廉價的彩繪。經營不到兩個月後,黃女士便以3.6萬元的轉讓費將休閑吧轉手。

  一直以來,黃女士就是這樣賺取鋪面轉讓費的:接下一傢店鋪,進行簡單包裝,迅速轉手,賺的就是轉讓費的差價。

  而與黃女士不一樣的還有這樣一群人,他們是鋪面的房東,由於所持門店具有較好的地理位置,在與承租人簽訂合同時,收取較高轉讓費,且經營權隻有1-2年,合同期滿後,再將門面轉讓給別的承租人,由此賺取高額的轉讓費。"單是這種轉讓費,這些房東都賺得盆滿缽盈瞭。"一位業內人士說。

  轉讓費 地段越好標準越高

  在調查中,記者瞭解到,轉讓費的收取是沒有固定標準的。同一路段的待轉讓店鋪,一樣的經營面積,有的收取10萬元,有的收取8萬元。對於一些急於轉讓的店鋪,會免掉轉讓費;一些清水鋪面,也會收取轉讓費。

  "想做點小生意的人,在找商鋪的時候,都會面臨到兩部分費用,一部分是鋪面的租金,另一部分就是轉讓費。"做瞭十多年生意的羅先生告訴記者,"一般來說,地段越好,轉讓費越高。隻要口岸好,再高的轉讓費都有人接手。"也正是因為如此,轉讓費就像是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,"轉讓費再高,總有下一個承租的人來買單。"

  聲音



  轉讓費,誰來規范?



  相關部門:無明確法規 監管困難

  轉讓費被炒作,滾雪球般越來越高,最終影響瞭誰的利益?記者在采訪瀘州市工商局消保科時,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,轉讓費是房主與承租人之間的約定,嚴格說來不算是"消費"。這屬於合同上的不完善,建議承租人跟房東多溝通。"這位負責人還認為,轉讓費的"虛高",最終會加重廣大消費者的負擔,"因為這部分費用最終會'轉嫁'給消費者。"

  由於轉讓費屬於市場行為,工商部門無法介入,那麼獲取高額轉讓費的房主是否會按照比例繳納相關稅費?據瀘州市地稅局流轉稅科相關負責人介紹,房主收取轉讓費後,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。"但是目前我們無法查證房東究竟有無收取轉讓費以及相關具體費用。如果要進行'約束',難度很大。'轉讓費'目前並無相關法律明文規定,屬於房主和承租人兩者之間的個體行為。轉讓費是否合理,其實就是看雙方在利益鏈條上如何分配的問題。"

 提醒



  律師:二次轉讓費不合理



  簽合同時應明確轉讓費具體項目

  "轉讓費這個概念在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,這是近年來商鋪租賃市場的一個'潛規則'。"四川中豪律師事務所周雪松律師告訴記者。

  針對李女士的案例,周雪松律師表示,在李女士當初與房東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裡有"承租者在合同期滿後有優先續租權"一條。合同期滿後,如果房東要收回房屋自用,那李女士隻能另尋店面;如果房東收回店面想要轉租他人收取轉讓費,那麼則違反瞭當初簽訂的合同協議。"在我個人看來,這位李女士被要求再交第二次轉讓費是不合理的,這違背瞭公平公正的原則。"

  周雪松律師提醒說,為瞭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,承租人在與房東簽訂合同的時候,一定要備註好轉讓費包括什麼名目,比如"轉讓費交納一次後,合同期滿後續租期間,不另收取轉讓費"、"合同期滿房主收回鋪面自用後約定1-2年不對外出租"等具體條款。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吉蕭翰

新聞來源http://dl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3-08-24/09212382204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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