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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續費(24.8億-5.1億=19.7億)*6%=11820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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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大同區民權西路
一胎土融:30億[35億(假設建地鑑價)8.5成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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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土地謄本 只吸一個地號謄本( 因為有共同 擔保)

(建地或大樓或飯店買貸,土建融不足,建商餘屋,持分買貸,2房問題,公司名下房屋貸9成)
不做工業用地,甲乙丙丁種,山坡地,銀行瑕疵,產權不清,超貸,不熱市,墳墓,占用,訴訟,第一次蓋房子,公司跳票,保護區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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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sina新聞

究竟是誰讓公積金沉睡不醒

  原創:

  10月沈陽在售住宅項目19個價格上漲20個價格下跌

  以房養老咱沈陽老人挺開明子女卻難接受

  樓市政策現收緊行情沈陽效仿"京七條"這事不靠譜

  沈陽樓市"老帶新"有新招買房開發商無息幫忙墊房款

  沈城樓市11月僅12傢開盤 數量驟減價格成迷

  近日,60歲的濟南市民仇先生心情很鬱悶--今年5月老伴去世後,有十多萬元的住房公積金沒有取出,本來他沒覺得這筆錢有多難取;沒想到的是,因10月開始實施的公積金提取新政策,這半個月時間裡為瞭辦公證手續,他輾轉多個部門跑瞭30多趟腿;更讓他想不通的是,公證處按公積金總額的2%收取費用。

  "需要跑的部門和次數太多,到哪個單位都停車難,所以幹脆就騎自行車瞭。這半個月來,差不多在八九個單位之間跑瞭30多趟。"讓仇老爺子四處奔波的是一份繼承公證,根據10月起實施的公積金領取新政,繼承人提取逝者公積金時,必須提供證明。在材料裡添加一份公證,聽起來並不費勁,又何至於跑30多趟呢?原來要得到這份證明,就需要先提供財產證明、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四大類證明。結瞭幾次婚,有沒有繼父繼母,是不是有非婚子女,這些全都要證明。

  這幾年,各地公積金職司"痛心疾首",沉睡的公積金是最大的浪費,必須利用起來。也是,誰跟錢過不去啊?白花花的銀子在櫃裡存著,手到擒來當然再也不能舒坦的瞭。可問題是,一系列"證明"才是鑰匙,想玩通關,不出點兒血買裝備,顯然是無計可施的。當然,新政的初衷想必是好的,但是當政策的事實涉及多個部門時,寫在紙上的零星字詞,都有可能成為辦事群眾難以跨越的重重門檻。更嚴重的問題是,老百姓辦事兒也正是卡在這一系列"為民著想"上瞭。

  不錯,事關銀錢,茲事體大,小心謹慎一些,終歸還是要得。可無論多麼"小心",風險成本都不該轉移到群眾頭上。我們可隨便列舉身邊的"辦事"章程,哪一個不是需要一大堆的"自證清白"與復印件?在網絡延伸到臥室的今天,一紙"證明"非得搞得人傢形神俱滅麼?可見,基層權力尋租真是大有空間。

  不說別個,老兩口繼承個本就屬於自己的那丁點兒錢,何至於扯到"非婚子女"等一幹"證明"上。這還僅是點對點的單向,一旦涉及公積金貸款,必然事涉第三方,那麻煩還不大瞭去瞭。高漲的房價,事實上已讓住房公積金成瞭"制度性擺設"。很多人至今還沒使用過公積金,那些無房者即使想用公積金買房,一般也難以如願:一是得先自己支付瞭首付,然後才有資格提取公積金還房貸;二是房價高企,各地住房公積金,呵呵,必然面臨"用來買房遠遠不夠"尷尬。

  近年來,有地方嘗試將住房公積金不再與房子"搭界",用於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,然而也僅限於惡性腫瘤、腎功能衰竭、腎移植後排斥治療、慢性白血病等"重大疾病"而已。同樣的,差一個月也不行的醫保,普通人想要獲得理賠,也隻好等上個"人傢高興"。現實中,不少政策都是如此,交錢時一刻也不能等,等用錢時且慢慢排。而林林總總的"證明"隻是明火執仗的絆子,用的堂皇。2%的公證費,真的就如某某所言那樣,為的是放心發放一應費用?恐怕未必吧!

  有人說,住房公積金賬戶裡的錢屬於自己,憑著身份證隨意支取,合情合理,不該有條條框框;有人說,不買房的住房公積金該由個人合理提取,不該以種種情形限制,放在那裡會成為某些部門某些人隨支隨取的"小金庫"......這些"有人"統統沒弄明白,交出去的錢,潑出去的水。究竟是誰讓公積金"沉睡不醒"?不是旁的,正是一應權利的既得利益者。我們有瞭正式的身份證,卻還不得不靠著一張張證明、復印件之類來"重復"自己身份,本身就是一個關於浪費的笑話。有關部門隻要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多想一想,制定出更合理的政策制定,一站式的服務設計,或許並不那麼難,公積金等公共資源也就再不會"沉睡不醒"。









新聞來源http://sy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3-10-31/06542474148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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